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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沧州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始招生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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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简介

  沧州市人民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内科、外科、 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超声医学科、神经内科、口腔全科、皮肤科病理科、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12个专业基地面向全国招生。

  沧州市人民医院建于1961年,是一所集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总占地面积16.4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897张,员工362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05名,博硕人员802名;临床医技科室149个,拥有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25个;年门急诊量135.4万人次;出院病人10.3万人次;手术量6.4万例。服务范围涵盖全沧州地区,辐射天津静海、山东德州、河北廊坊、衡水等地区的近千万人口。医院是2020年沧州市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并荣获“河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中国医院科学抗疫创新团队”称号,医院党委荣获“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承担沧州市“120”急救中心、沧州市影像中心、沧州市精防办、肿瘤防治办公室、心理援助热线、等市级医疗救治和其他公益性工作。2019年-2021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级。

  医院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先后获批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河北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和承德医学院、河北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等多家高校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培养临床专硕300余名。近年来在全省专业技能竞赛中屡次获奖,并承办了“河北省第二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全科专业和助理全科专业技能结业考核”等重要活动。医院培养规培学员858名,优秀学员因表现突出被优先留用。

  2021年初,沧州市政府又将沧州市人民医院东部新院区建设项目纳入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并列为沧州市重点民生项目,东部医疗中心的建设蓝图已经绘就,预计2025年投入使用,未来将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

  沧州市人民医院热烈期待各位优秀学子的到来!

  二、住培政策

  在我院参加住培的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一)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我院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方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质量保障措施:

  1、医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学员管床数、操作例数等教学指标,对于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员分层递进培训,完成包括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临床思维与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训任务;各临床专业均能参与管理床位,轮转科室管理床位≥5张,超声、病理等医技专业能参与临床操作,保障临床培训质量及效果。

  2、为保证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带教过程中我院实行“双导师制”,住培学员来院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一名“责任导师”(均为硕士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师资骨于),全程负责督导其 3 年的轮转学习。

  3、医院拥有2个集教学、示教、操作、考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全方位技能培训中心,使用面积分别为3300㎡和1000㎡。教学模具配备齐全,拥有心肺复苏模拟人、心肺音听诊操作模型、气道管理模型等778台(件)训练模型,可用于基础生命支持、高级生命支持、气道管理、外科腔镜等培训,能够满足不同层次学习对象的需求。技能中心设专职人员管理,院内有强大的技能师资培训团队,各项任务按照计划有序完成,能高效的保障培训质量。2020年技能中心承接了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圆满完成任务。

  (三)社会保障:

  对面向社会招收的规培医师,培训期间(36个月)我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学员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缴纳。

  对已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委派学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社会保障由原单位负责缴纳。

  (四)生活补助及各类绩效:根据培训期间出勤及出科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1、基本生活补助:社会学员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提供生活补助,本科学历3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学历3200元/人/月;本单位学员提供生活补助2000元/人/月。

  2、绩效补助:

  一年级:轮转科室根据学员能力及承担工作情况酌情确定。

  二年级:取得执业医师证并注册到我院,通过院内专项考核并确认能独立值班后,为规培学员发放绩效1200元/月,同时轮转科室根据学员承担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绩效。

  三年级:二年级开始享受绩效的学员从1200元/月增长到1800元/月;新取得绩效资格的人员1200元/月/人。同时轮转科室根据学员承担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绩效。

  3、奖学金:

  设置规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员,金额1000元-4000元不等。

  4、论文奖励:规培医师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且版权是沧州市人民医院的,中文核心期刊奖励2000元/篇,科技核心期刊奖励1000元/篇。

  5、夜班补助:

  规培学员夜班补助由轮转科室根据夜班情况随科室绩效发放,不再单独发放夜班费。

  以上补助不含河北省对面向社会招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及部分紧缺专业受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给予的单独补助,这部分补助根据当年政策单独发放。

  6、紧缺专业:社会学员全科专业增加生活补助500元/人/月。

  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4.4万元 至 5.5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5.8万元 至 7.2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6.6万元 至 8.4万元;

  外单位委培学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第一年收入最高可达:3.6万元 至 4.7万元;

  第二年收入最高可达:5.1万元 至 6.8万元;

  第三年收入最高可达:5.9万元 至 8.0万元;

  7、医院为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服、各类业务学习、图书馆资源、技能中心开放练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强化训练等。

  8、根据国家和省卫健委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落实补助标准。

  (五)管理政策

  1.严格按照国家下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进行培训,培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统一管理、培训及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

  2.根据培训期间出勤情况及出科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生活补助及各类奖励性绩效。

  3.规培医师如严重违反医院工作纪律、长期旷工且不服从管理以及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医院可做出退培处理。

  4.住院医师应按期通过各类考试科目。如未通过,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延长培训时间、补考、重新轮转等,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5.没有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培。退培后根据我省有关规定,除退还发放费用外,3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不含并轨专硕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个人申请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三、计划及专业

基地名称总计划第一阶段基地名称总计划第一阶段
内科74全科医学科1212
外科84神经内科42
妇产科33口腔全科52
儿科11超声医学科53
骨科42外科(神经外科方向)22
皮肤科22临床病理科22
合计5539

  *第二阶段招生计划根据第一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报考全科、儿科、妇产、临床病理科紧缺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就有优先录取权。

  *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招生专业为全科医学科,优先录取。

  四、招收对象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并按(附件1)提供单位证明;

  5、2023届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并提供《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2021年7月以前毕业人员原则上需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无不良诚信记录,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7、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五、招收范围

  1、拟在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 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3、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4、承德医学院2023年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的口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

  5、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6、未参加第一阶段报名的已在我省工作的医师。

  六、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0:00时至5月30日24:00时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00:00时至6月16日24:00时

  (1)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2)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点击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5月31日8:30-11:30

  (2)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6月19日8:30-11:30

  (3)现场审核地点:沧州市人民医院本部院区外科楼4楼学术报告厅对面示教室

  (4)提交材料

  ①《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尚未取得学历、 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③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④单位委托培养人员提供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详见附件1),2023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由县卫健局、乡镇卫生院共同出具同意报考证明《2023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

  ⑤高等院校负责对所招专硕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者名单统一交相应培训基地并报省住培管理中心备案。

  ⑥其他:通过国家英语4/6级考试、有文章发表或获得其他奖励的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⑦承诺书、调剂同意书(现场领取、签字、按手印确认)。

  注:所有报名者请将以上材料原件于各报名阶段2023年5月30日/6月18日之前扫描pdf版,以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czkjke@163.com邮箱。

  3、考核

  通过报名现场确认者,参加我院住培招录理论考试、面试、心理测试,根据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择优录取并公示。

  理论考核及心理测试

  (1)第一阶段考核时间:2023年6月4日上午

  (2)第二阶段考核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

  (3)考核地点: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肿瘤院区B座培训楼六楼

  专业面试

  (1)第一阶段时间:2023年6月4日下午

  (2)第二阶段时间:2023年6月21日下午

  (3)地点: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肿瘤院区B座培训楼六楼

  (4)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外语口语、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及其他方面等。

  注意事项:理论及面试必需携带:①个人身份证;②蓝色/黑色水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候考。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4、公示报到

  新招生培训对象于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将培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实际招生情况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5、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或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2)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3)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所签协议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

  (4)未招满额的培训专业,根据报名人员自愿服从调剂培训方向进行重新分配。

  (5)已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专硕),再次报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再享受中央资金、省级资金补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要老师

  QQ群:818210270

  联系电话:0317-3521015、19933751909、1893179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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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同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docx

  附件2: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招生各专业详细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