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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类药物使用的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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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类药物是临床最常用的抗生素之一,在严重感染或危重病的抢救中,常与其他药物配合使用,因此应注意配伍禁忌。

1.不可与大环内脂类抗生素如红霉素、麦迪霉素、螺旋霉素等合用。因为红霉素等是快效抑菌剂,当服用红霉素等药物后,细菌生长受到抑制,使青霉素无法发挥杀菌作用,从而降低药效。

2.青霉素不宜与头孢类合用,由于抗菌谱重叠,不能明显提高疗效,且容易导致抗药性产生。

3.不可与碱性药物合用。如在含青霉素的溶液中加入氨茶碱、碳酸氢钠或磺胺嘧啶钠等,可使混合液的pH>8,青霉素可因此失去活性。

4.青霉素在偏酸性的葡萄糖输液中不稳定,长时间静滴过程中会发生分解,不仅疗效下降,而且更易引起过敏反应。因此青霉素应尽量用生理盐水配制滴注,且滴注时间不可过长。

5.青霉素在干燥状态下较稳定,一旦溶解即不断分解。其溶液放置的时间越长,分解也越多,且致敏物质也不断增加。因此要“现配现用”,不宜溶解后存放,以保证药效,减少致敏物质的产生。

6.每日一次静滴给药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当停止滴入后,体内药物迅速消除,待第二天给药,因间隔时间过长,细菌又大量繁殖。

7.在抢救感染性休克时,不宜与阿拉明或新福林混合静滴。因为阿拉明与青霉素G可起化学反应,生成酒石酸钾(钠),影响两者的效价;新福林与青霉素G钾(钠),可生成氯化钾(钠),使两者效价均降低。

8.不可与维生素C混合静滴。因为维生素C具有较强的还原性,可使青霉素分解破坏,且维生素C注射液中的每一种成分,都能影响氨苯青霉素的稳定性,使其降效或失效。

9.不可与含醇的药物合用,如氢化可的松、氯霉素等均以乙醇为溶媒,乙醇能加速β-内醚胺环水解,而使青霉素降效。

10.青霉素与酚妥拉明、去甲肾上腺素、阿托品、扑尔敏、辅酶A、细胞色素C、维生素B6、催产素、利血平、苯妥英钠、氯丙嗪、异丙嗪等药混合后,可发生沉淀、混浊或变色,应禁止混合静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