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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沧州市人民医院2016年选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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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61年,是一所集临床、科研、教学、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编制床位2365张,医院现有员工2688人,专业技术人员2229名,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研究生268名,河北省  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8人,沧州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3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齐全,重点科室技术特色显著。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单位1个(外科),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2个(神经内科、妇产科),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  育单位2个(神经外科、儿童重症),沧州市医学重点学科4个(神经外科口腔科、心内科、妇产科),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7个【微创外科、呼吸内科、儿  科、乳腺(肿瘤)科、急诊科皮肤科、影像中心],沧州市重点中医专科1个(皮肤科),沧州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1个(疼痛科),沧州市“四个医学中心”设在我院。

近年来,我院集团化发展显著,尤其是我院医专院区于2015年12月26日启用,并挂牌成为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技术合作医院,更是我市医药卫生界的荣耀和沧州百姓的福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 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采取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测评、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沧州市人民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岗位名称:肿瘤内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要求:55周岁以下(即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为:内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肿瘤内科科主任工作经历,有较高学术水平。

五、 选聘理由:

目前肿瘤性疾病已成为高发疾病,沧州地区尚没有专门治疗肿瘤的特色医院,为了造福当地老百姓,解决老百姓肿瘤性疾病看病难的问题,我院于2016年12月份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合作,建立了沧州地区首家以肿瘤为专业特色的医专院区。随着医专院区的建立,肿瘤专业人才的引进成为了我院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尤其是肿瘤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引进更是成为目前我院学科发展的首要问题。为了更好的引进并留住高级专业人才,现申请选聘一名肿瘤内科专业学科带头人,以推动我院肿瘤专业发展。

六、 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15日在医院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审查资格条件: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16日,审核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医师证、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科研、著作、论文等能证明相关资质的材料。

3、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的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每组面试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全部从我院高级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

4、考察:对测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医德医风等,主要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审核档案:由医院选聘领导小组选派2个人到档案存放地实地审核档案,对其三龄、学历、职称等信息再次核准,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体检:通过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评、考核、考察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7、公示。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证实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兆发

副组长:吕增禄、张彦龙

成 员:桂林、苏海涛、周汝森、李兴文、王荣、赵润平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彦龙

副主任:李建英

成 员:韩雪、杨健张伟、邢玉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建英

联系电话:0317-3521012,手机:13582711926

传真:0317-3521000;电子邮箱:renliziyuanbu1013@163.com

沧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