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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选医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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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选医生制度



一、门诊病人选医生制度


1、门诊大厅设置出诊医生专家介绍公示栏。


2、各科选派有经验的高年资医师出诊。


3、对不愿、无力、难以选择医生的病人,挂号人员及医务人员积极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医生就诊。


4、对丧失或缺乏选择能力的病人,医生要尊重家属或监护人代理选择。




二、住院病人选医生制度


1、各科室由副主任医师、主治医生、住院医师组成的三级检诊网络,并将每人专业特长介绍展现在病人面前,供住院病人选择。


2、值班护士要熟悉本专业科室医疗组专业特点和操作能力,以便向患者或家属介绍。


3、病人选择完医师后,被选择医师要承揽病人治疗全过程。在治疗一个疗程后病情不见好转,要及时请示科主任组织会诊,达到病人满意。


4、病人选择医师后,经治疗一段时间后,病人对所选医师不满意,科主任要做好协调工作,允许病人另选别组医师。


5、科内医师要搞好团结协作,在遇有被选医师下夜班或手术,所管病人病情有变化时,本科其他医师要积极处理并负责到底,达到病人满意。


6、病人点名手术,要符合医院实际,科室主任要做好协调工作,以达到病人满意。



党办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