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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就诊
离休干部就诊
 
 
一、 离休干部就医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 离休干部就诊时,需要带上《沧州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证》、IC卡和专用处方,免挂号费,可直接到“离休干部门诊” 就诊,也可到其他相关专业科室就诊。医务人员应核对《医疗证》和IC卡,做到人、证、卡相符。
2、 离休干部就诊后,需在门诊检查治疗或取药时,要持《医疗证》和IC卡到门诊二楼医保专用收费窗口办理记帐或交费手续,然后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治疗或取药。离休干部不得要求超范围超量开药。

二、 离休干部如何办理住、出院手续

1、 离休干部需要住院治疗的,先由离休干部门诊或相关科室开具住院通知单,在住院处全额交费办理住院手续,并于24小时内持《医疗证》IC卡到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 离休干部住院治疗期间,应遵循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治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目录。
3、 离休干部因病情需要确需转外地就诊的,必须填写《沧州市直企事企单位离休干部转外地诊治审批表》,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医保科签署意见后报医保中心审批。
4、 离休干部住院期间的各项检查、治疗、用药原则上由院内自行调剂解决,不得单独出现本院内门诊费用,确因本院条件所限,难以调剂解决的,须填写《沧州市直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注意期间外检、外治、外购药品审批表》,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三、 优质服务举措

1、 离休干部来我院就诊可免挂号费。
2、 门诊设置离休干部就医咨询台,负责离休干部就医咨询、解答问题、宣传政策等项工作。
3、 门诊导医人员负责离休干部的导医、导诊工作,对行动不便、无人照顾的离休干部可提供全程陪护服务。
4、 对患急、重症的离休干部,可拨打“120 ”电话,急救中心提供现场救治。
5、 对需住院治疗的离休干部可拨打“120 ”电话,免费就诊。对自己打车办理住院的离休干部,可报销10元车费。
6、 咨询电话:0317-305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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