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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沧州市人民医院环境公开信息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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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40198379-X

  法定代表人:王兆发

  生产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7号

  联系方式:0317-3521727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医疗卫生

  医院级别:三级甲等医院

  二、排污信息

  1、固体废物:

  ①医疗废物由沧州市益康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转运、处置。

  ②生活垃圾由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2、水污染物:

  医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排放口1个,位于污水处理站西北角;排放总量14.6吨/年;无超标情况。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限值

单位

标准名称

 

医疗废水

PH

6.54~7.27

无量纲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沧州市运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粪大肠菌群数

810

MPN/L

COD

142

 mg/L

BO D5

20.8

mg/L

氨氮

22.2

mg/L

SS

21

mg/L

动植物油

1.09

mg/L

 

噪声

49.6
     61.1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4.6
     52.8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医疗废物,由带有警示标示的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盛装,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使用专用车运至符合规定的暂存点暂存。暂存点、设施能按规定及时清洁消毒。

  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按时投放消毒剂、定期监测。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沧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进行环评,沧州市新华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2月14日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批复文号:沧运环表[2009]64号。于2011年4月6日进行了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沧环验[2011]9号,确定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运营。于2010年10月8日获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沧州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开